10月27日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李子柒正式起诉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此外,该公司申请的李子柒商标均被驳回,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无效、等待驳回复...[查看全文]
李子柒已经拿到了商标,你说她还要杭州微念的股份有什么用,不知道她还能起诉什么,千万不要弄巧成拙。
杭州微念是要拿100%的分成,这是少拿一点的意思吗?
资本推动的 99%火不过1个月,你太高看资本的力量了
你的意思是李子柒应该拿0收益,另外100%的收益都给资本家???
不要弄巧成拙
少林寺本质不是资本?还想上市呢,李子柒不是资本?他不是为了赚钱?懂的都懂,我也不需要你们懂,明白?
差不多得了,大家都想赚钱大家都是资本
呵呵
只是互相借力,李子柒是不可复制的,个人特色太浓,这个真不是资本烧钱就能烧出来的。
你说可能吗,最少我知道的主播合同都不会让主播有机会在合同到期前能反咬资本的,你以为那么多资本介入的公司是草台班子?
少林寺还宗教?明明是企业
这里面是个大学问,我怕赢不了,到时身败名烈,不仅要公开道歉,还将面临巨额索赔。
这是可行的,任何品牌都是这样操作的,并不一定非要本人出镜,很多事都是代理。
你在为阿里巴巴的上市叫屈呢!
娱乐圈都是单干户,我是理解不了。
可以再换个女子,不用讲话,换谁都可以。
微念要知道网上有这么多吃瓜群众,会烦死。
我倒觉得凡事还是要尊重法律法规,不是说人心所向,就可以超越法律,所有事情,都是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不能因个人喜好而随便定义。李已经赢了,她拿到了商标,现在告,只是再补一刀而已,我觉得她不应该告,而应该主动坐下来提出给一些补偿对方,求得对方原谅,并将合作继续下去。
估计也没有保留她的帐号和她作品,只是她后来拥有了商标,可以通过商标找回她的帐号和作品,所以说,商标还是非常重要的。
这也是一个办法,所有的媒体都想要她,但她现在也不会随意跟任何人签约。
是可以好好合作,大家都有利益,没有必要凡事都自己来做。
不语,就可以。
的确是这样的,所以懂商标法,如果存在这样的隐患 ,一定要排除,以免后期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就是一个市场化的品牌,凡事发展,应该去尊重,不要干涉,破坏法律法规。
把她看成一个市场行为就可以了。
先给来,想要什么就拍什么
可能吗[汗]赢了干嘛去和解?
还是要注册个商标,公司不公司其实都无所谓了。
既然不在乎一个那么渺小的我看不看,还用得着费那么多话推销?你们这些高达雄伟的李子柒的信徒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
只要取得了商标权,就可以合法使用了。艺名,网名,笔名,字,号,如果要长久使用的话,我都建议还是注册保护起来,也不要等别人注册了,再去同别人吵来吵去,没有什么意思,争来的东西, 背后不知道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无形的东西建议不要去争,有点类似就走远一点,有形的东西可以去挣抢一下,到手就卖掉,一干二净,无形的东西,污点也抹不掉。
具体谁不知道,我知道有这个品牌,但也没有怎么仔细看,我还是喜欢看那个日本的小姑娘醉米酒,超市里有很多她的产品,但我从来也没有动过买的念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去追网红,和追粉,我曾经也年轻过,听很多明星的歌长大,但如果有明蜂王为,我也不会动一下。
利益是协商出来的,从来没有说一点也不给人家,一点也没有,那就大家 全部都没有,这么大的品牌价值,完全可以随便协商分一下,为什么就完全不顾对方死活呢。
既然合作,肯定 是要利益均沾,只要有,我都建议不要争,争到最后就是双方都没有,如果一方争到了,而另一方没有,那也不好。
有些事不是那么简单,只要有利益,大家 都在想办法在争,固定资产也争,无形资产也争,这并不太好,属于谁的就归谁,这最好,但我也不知道李这个品牌到底属于谁,现在是属于李了。
李子柒已经拿到了商标,你说她还要杭州微念的股份有什么用,不知道她还能起诉什么,千万不要弄巧成拙。
杭州微念是要拿100%的分成,这是少拿一点的意思吗?
资本推动的 99%火不过1个月,你太高看资本的力量了
你的意思是李子柒应该拿0收益,另外100%的收益都给资本家???
不要弄巧成拙
差不多得了,大家都想赚钱大家都是资本
呵呵
只是互相借力,李子柒是不可复制的,个人特色太浓,这个真不是资本烧钱就能烧出来的。
你说可能吗,最少我知道的主播合同都不会让主播有机会在合同到期前能反咬资本的,你以为那么多资本介入的公司是草台班子?
少林寺还宗教?明明是企业
少林寺本质不是资本?还想上市呢,李子柒不是资本?他不是为了赚钱?懂的都懂,我也不需要你们懂,明白?
这里面是个大学问,我怕赢不了,到时身败名烈,不仅要公开道歉,还将面临巨额索赔。
这是可行的,任何品牌都是这样操作的,并不一定非要本人出镜,很多事都是代理。
你在为阿里巴巴的上市叫屈呢!
娱乐圈都是单干户,我是理解不了。
娱乐圈都是单干户,我是理解不了。
可以再换个女子,不用讲话,换谁都可以。
可以再换个女子,不用讲话,换谁都可以。
微念要知道网上有这么多吃瓜群众,会烦死。
微念要知道网上有这么多吃瓜群众,会烦死。
我倒觉得凡事还是要尊重法律法规,不是说人心所向,就可以超越法律,所有事情,都是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不能因个人喜好而随便定义。李已经赢了,她拿到了商标,现在告,只是再补一刀而已,我觉得她不应该告,而应该主动坐下来提出给一些补偿对方,求得对方原谅,并将合作继续下去。
估计也没有保留她的帐号和她作品,只是她后来拥有了商标,可以通过商标找回她的帐号和作品,所以说,商标还是非常重要的。
估计也没有保留她的帐号和她作品,只是她后来拥有了商标,可以通过商标找回她的帐号和作品,所以说,商标还是非常重要的。
这也是一个办法,所有的媒体都想要她,但她现在也不会随意跟任何人签约。
这也是一个办法,所有的媒体都想要她,但她现在也不会随意跟任何人签约。
是可以好好合作,大家都有利益,没有必要凡事都自己来做。
是可以好好合作,大家都有利益,没有必要凡事都自己来做。
不语,就可以。
不语,就可以。
的确是这样的,所以懂商标法,如果存在这样的隐患 ,一定要排除,以免后期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的确是这样的,所以懂商标法,如果存在这样的隐患 ,一定要排除,以免后期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就是一个市场化的品牌,凡事发展,应该去尊重,不要干涉,破坏法律法规。
就是一个市场化的品牌,凡事发展,应该去尊重,不要干涉,破坏法律法规。
把她看成一个市场行为就可以了。
把她看成一个市场行为就可以了。
先给来,想要什么就拍什么
可能吗[汗]赢了干嘛去和解?
还是要注册个商标,公司不公司其实都无所谓了。
还是要注册个商标,公司不公司其实都无所谓了。
既然不在乎一个那么渺小的我看不看,还用得着费那么多话推销?你们这些高达雄伟的李子柒的信徒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
只要取得了商标权,就可以合法使用了。艺名,网名,笔名,字,号,如果要长久使用的话,我都建议还是注册保护起来,也不要等别人注册了,再去同别人吵来吵去,没有什么意思,争来的东西, 背后不知道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无形的东西建议不要去争,有点类似就走远一点,有形的东西可以去挣抢一下,到手就卖掉,一干二净,无形的东西,污点也抹不掉。
只要取得了商标权,就可以合法使用了。艺名,网名,笔名,字,号,如果要长久使用的话,我都建议还是注册保护起来,也不要等别人注册了,再去同别人吵来吵去,没有什么意思,争来的东西, 背后不知道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无形的东西建议不要去争,有点类似就走远一点,有形的东西可以去挣抢一下,到手就卖掉,一干二净,无形的东西,污点也抹不掉。
具体谁不知道,我知道有这个品牌,但也没有怎么仔细看,我还是喜欢看那个日本的小姑娘醉米酒,超市里有很多她的产品,但我从来也没有动过买的念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去追网红,和追粉,我曾经也年轻过,听很多明星的歌长大,但如果有明蜂王为,我也不会动一下。
具体谁不知道,我知道有这个品牌,但也没有怎么仔细看,我还是喜欢看那个日本的小姑娘醉米酒,超市里有很多她的产品,但我从来也没有动过买的念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去追网红,和追粉,我曾经也年轻过,听很多明星的歌长大,但如果有明蜂王为,我也不会动一下。
利益是协商出来的,从来没有说一点也不给人家,一点也没有,那就大家 全部都没有,这么大的品牌价值,完全可以随便协商分一下,为什么就完全不顾对方死活呢。
利益是协商出来的,从来没有说一点也不给人家,一点也没有,那就大家 全部都没有,这么大的品牌价值,完全可以随便协商分一下,为什么就完全不顾对方死活呢。
既然合作,肯定 是要利益均沾,只要有,我都建议不要争,争到最后就是双方都没有,如果一方争到了,而另一方没有,那也不好。
既然合作,肯定 是要利益均沾,只要有,我都建议不要争,争到最后就是双方都没有,如果一方争到了,而另一方没有,那也不好。
有些事不是那么简单,只要有利益,大家 都在想办法在争,固定资产也争,无形资产也争,这并不太好,属于谁的就归谁,这最好,但我也不知道李这个品牌到底属于谁,现在是属于李了。
有些事不是那么简单,只要有利益,大家 都在想办法在争,固定资产也争,无形资产也争,这并不太好,属于谁的就归谁,这最好,但我也不知道李这个品牌到底属于谁,现在是属于李了。